审判管理的大手笔与小细节
专访温岭法院院长陈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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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视频开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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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发布办案质效通报 |
本报记者 周国新 通讯员 李洁
近年来,温岭法院受案多人少、“执行难”等问题的困扰,审判质效提升工作屡受掣肘。为改变这一状况,该院坚持以审判管理创新为突破口,整合审判资源,发掘干警智慧,凝聚队伍力量,形成了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近日,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温岭法院院长陈文通。
缘 起 “压力山大”之下的绝地反击
记者:我们了解到,近两年来温岭法院一直坚持以创新求发展。请问,你们的创新动力源自哪里?
陈文通:我觉得审判管理创新的直接动因源自现实的困境与需求。
5年前,我院收案数1万多点,人案矛盾已然凸显,且之后每年收案数都有比较高的增幅。2015年我院收结案首次突破2万大关,到了去年,我院收案数更是达到了35211件,同比上升了53.64%。与此同时,法官人数几乎没有增加。
陡然间,我感到了“压力山大”。现实的困境迫使我与班子成员不得不坐下来认真思考:在现行体制下,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不可能有较多增长,只能靠内部挖潜,科学地分配审判资源,才能缓解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
可以说,我们迈出改革创新的那一步,就是被当前形势“逼”出来的。
出 招
深思熟虑之后的大胆探索
记者:你们如何确定改革创新的方向?
陈文通: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审判管理是抓好这一要务的基础和保障。案件数量大增,审理的难度加大,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记者:能介绍一下你们采取的具体举措吗?
陈文通: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施繁简分流,设立民事审判第四庭,速裁简易民商事案件。
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重点数据、重点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审判执行运行督促机制,采取公布《办案周榜》、部门每月自评、每季召开全院质效分析会等方式,狠抓审执质效“短板”。
开展合议庭运行情况专项评查,出台《发改案件质量分类及认定标准》,定期分析原因,严格落实责任。
探索无书记员到庭的录音录像庭审记录模式,进一步深化庭审记录改革。
探索裁判文书改革,使简易民商事案件适用令状或要素式裁判文书。
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远程视频集中审理模式,便捷高效地审结案件。
记者:这些举措当中,最大的亮点在哪里?
陈文通:当然是远程视频庭审。这项工作荣获台州法院工作创新奖。
当初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远程庭审,就是为了破解城区交通拥堵、提押被告人不便、安全隐患多、警力保障压力大等影响阻碍刑事审判效率的瓶颈。目前,远程视频开庭主要选择一些争议不大、被告人人数不多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同时,所有案件庭审期间,都全程录音录像,将视频制作成光盘,记入案卷存档备查。
2016年,我们用远程视频审理了简易刑事案件742件。从庭审效果来看,系统传输的图像画面流畅清楚、声音清晰,庭审问答如在现场面对面交流,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有效缓解了警力保障不足、审判力量短缺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远程视频庭审还受到了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批示肯定。
效 果
数字变化之中的质效提升
记者:这些举措推行之后的效果如何?
陈文通:这些举措推行以来,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态势、法官司法能力和工作状态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对于这些变化,我想数字是最能说明问题的。
审判质效有了大幅度提升。2016年,我们法院在台州法院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得第二名,荣立集体二等功,同期结案率、实际执行率等核心指标均较去年同期有了大幅提升。特别是实际执行率,我们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从2015年的台州第八位一跃到去年的首位。
创新举措的成效性有了大幅度提升。2016年,送达管理中心共送达各类文书75659件,日均送达量从改革前的54.3件提升至150.95件。与传统的现场审理方式相比,远程视频开庭节省了押解、值庭警力达1600余人次,平均开庭时间缩短为15分钟,当庭审判率为95.6%。
法官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在审判资源整合中,我们特别重视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搭配,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既优化了审判效果,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2016年,我们法院人均结案数为55.59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更是达到了390.78件,同比增加148.46件,是全国平均数的3.5倍、全省平均数的1.5倍。
延 伸
既有成绩之上的继续探索
记者:现在看来,你们提升审判质效的初衷已经实现了。那么,对今后的工作有何打算?
陈文通:虽然我们的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不能躺在成绩簿上睡大觉。对于我们来说,探索和创新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我们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创新审判管理,建立以审判团队绩效为主、部门管理为辅的新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深化庭审记录、简式裁判文书、刑事速裁、民商事案件类案指导等改革措施,确保审判优质高效;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司法品牌,继续推进“四加一”调解、远程视频庭审等特色工作,努力使更多工作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