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执行通知书
陶永祥(系绍兴市荣天箱包有限公司新扩建厂房1#、2#、3#工程项目承包人):
你涉嫌拖欠工人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现催告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支付工人工资。
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绍兴市马臻路45号政策法规科,电话:88375691)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通知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的,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执行费用将由你负担。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2 月 17 日
陶永祥(系绍兴市荣天箱包有限公司新扩建厂房1#、2#、3#工程项目承包人):
你涉嫌拖欠工人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现催告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支付工人工资。
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绍兴市马臻路45号政策法规科,电话:88375691)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通知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的,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强制执行费用将由你负担。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