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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全副武装”去考试,哪知道监考民警耳朵太灵

时间:2月23日 地点:云和法院

  胸前挂着一套电子设备,蓝色的锂电池连着棕色发射器,左手袖口藏着微型摄像头,耳朵里塞着黄豆大小的耳机,身上还有一个白色接收器……在驾照考试科目一现场,“全副武装”的刘某焦灼地等着考场外的“后援团”给他报答案,没想却被细心的监考民警发现了。

  去年年初,刘某来到毛某开办的驾校,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培训。可刘某不识字,培训效果并不好,连考4次科目一都没有通过,他和毛某都很着急。

  同年3月中旬,考生项某也来报名,毛某就与他攀谈起来。“有些人字都不认识,笔试根本没法考。听说有摄像头之类的设备可以用来作弊,也不知哪里有。”毛某诉苦说。

  “我有朋友做过监控器材生意,要不我问问!”项某立刻给朋友周某打电话询问,周某表示可以试试。

  于是,毛某、项某和周某共同出资3000元,网购了一套无线电通讯设备。设备寄到后,毛某联系了刘某,告诉他“交14000元钱,包你通过考试”。刘某一听,当即同意了。

  考试当天,刘某带着设备去考试,一路上摄像头照到的画面都很清楚,可是等到了考场后,却一会儿黑屏、一会儿卡机,根本看不清题目。三大“军师”自然没法给刘某报答案,第一次合作失败。

  接着,三人又花600元买了个高级摄像头。第二次考试,画面倒是勉强能看清了,但耳机传出来的声音却吸引了监考民警的注意。刘某身上的设备被当场发现。

  在民警的追问下,刘某交代了周某他们的位置。民警赶去周某家时,三人早已跑了,但桌上留有电脑和配套作弊设备,可以确定他们就是从这里接收试题并报出答案。

  不久,毛某被抓获归案,周某和项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毛某、周某、项某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项某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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