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的罗汉树丢了,然后又回来了
这事还没完,有人得付出代价
通讯员 童法
桐乡大麻百富村文体公园曾经出现过一桩怪事:失窃的“贵重物品”竟是一棵罗汉树,更奇的是,10天后大树又被栽回了原地……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奇怪的盗窃案。
去年5月16日,分别来自海宁、大麻、余杭等地的4名嫌疑人被捕,据他们交代:四人原是生意上的伙伴,经济上实际上都“不差钱”,偷树的初衷仅是其中一名嫌疑人高某家中有片空地,视觉上不够美观。抱着“村里没人会为丢了一棵树报警”的侥幸心理,四人于案发当晚带着铁锹、木棍,连挖带扛地把树种到了高某家。
“我们想,只是一棵树,应该算不上什么大事,再种回去应该就没事了。”得知警方已展开调查后,他们赶紧将树种回了原地。但警方调查却并未因此停止,通过视频追踪,很快四人便落了网。
“公园里有2棵罗汉树,买来时直径都在12厘米左右,算上运费人工,大概花了1万元。”据桐乡大麻百富村村委会主任介绍,经过估价,被盗的这棵罗汉树价值3500元左右。
经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决,4名被告构成盗窃罪:主犯高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余3人单处罚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
法官说法:
四人虽将罗汉树种回原处,但盗窃罪已经构成,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每个公民都应当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不可藐视、践踏法律,无论是罗汉松还是其他公共财物,切莫萌生据为己有的歪念,妄为者最终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