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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林东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林东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林东。林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列清单中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本金、利息余额,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林东

  2017年2月27日

  借款人借款合同及编号本金余额欠息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建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2013年贷字第7601130403号9,661,200.00 428,286.78 乐清市圣罗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华、浙江建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抵字第76020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2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3号《借款合同》编号:2013年贷字第7601130809号10,000,000.00 293,265.16 乐清市圣罗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华、浙江建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抵字第76020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2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3号《借款合同》编号:2013年贷字第7601131104号8,000,000.00 245,387.20 乐清市圣罗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华、浙江建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抵字第76020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2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3号《借款合同》编号:2013年贷字第7601130810号10,000,000.00 293,265.16 乐清市圣罗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华、浙江建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抵字第76020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1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2号、2013年保字第760401-3号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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