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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平安绍兴

酒后开快车 宝马成铁渣

  通讯员 盛风 

  本报讯 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如此,依旧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屡屡“踩线”。近日,嵊州籍男子倪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当日凌晨4点,27岁的倪某在嵊州市区吃宵夜,架不住朋友劝酒,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倪某驾驶父亲的宝马轿车回家,借着酒劲,倪某猛踩油门,车速越来越快,“嘭”的一声,车子追尾后,连车带人侧翻进了花木田里。 

  被追尾的车主孙某立即下车查看,发现宝马车隐隐有了起火的趋势,而驾驶员被卡在车内,用力挣扎。孙某连忙将倪某拉出,并报了警。没过多久,宝马车开始起火,最终被烧成了一堆废铁。 

  经测验,倪某为醉酒驾驶,烧毁的宝马车买来不到两年,价值50多万元。所幸,倪某只受了小伤,性命无碍。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00016 酒后开快车 宝马成铁渣 2017-02-27 2 2017年02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