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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平安绍兴

屋里只坐着一方当事人,却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个调解室里藏着啥奥秘?

  祝璐

  本报讯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民事调解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展开。和以往不同的是,调解室内只有被告及其代理人在场,那另一方在哪里呢?原来,是在实时视频里。

  家住绍兴的被告茹某,于2014年3月向原告泉州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双面机若干台,总价款为72万元。茹某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了10万元定金。殊不知,机器到货并安装调试好之后,茹某仍迟迟不肯支付剩余货款。泉州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便将茹某告上了当地法庭。

  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次纠纷。那么,问题来了,绍兴和泉州有着不远的距离,赶来赶去实在麻烦。好在,绍兴中院的“远程视频诉讼服务平台”解决了难题。

  调解当日,被告及其代理人来到绍兴中院的视频接访室,和远在泉州的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取得了联系。双方以视频通话的方式,经数轮沟通,最终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远程视频诉讼服务平台”由最高院在2015年提出搭建,范围延伸至各地基层法院,主要有远程信访接待、远程调解等在线服务功能。这个平台利用全国法院专网,确保画面清晰、通信流畅,并全程录音录像。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远程协商,节省下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不仅如此,在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法院还可将拟定的调解协议书邮寄给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只需签字并邮寄回法院,调解协议书便立即生效。

  绍兴中院的这一平台终端位于视频接访室内,此前主要通过在线视频的形式接受基层法院所在地群众的建议和反馈,取得了很好的交流沟通效果。这次通过这个系统进行跨地区调解,在绍兴地区尚属首次。

  近年来,绍兴中院依托改造升级的绍兴法院网,构建网上立案、审判流程查询、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三大服务平台,同时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诉讼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全面整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依托在线平台,当事人可以实现网络调解、网上申请立案、案件审理进度查询等相关诉讼活动,足不出户便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00015 屋里只坐着一方当事人,却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7-02-27 2 2017年02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