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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世 相

明知豪车被查 仍然拿去质押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西检

  本报讯 借出250万元,但不巧遇上了“老赖”,苦苦追了三年仍“颗粒无收”。近日,终于拿回了部分债款的杭州市民顾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西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姜琪检察官的手上。

  2012年3月,赵某以自己的路虎、奔弛、保时捷、奥迪4辆车等财产为抵押物,向顾先生借款250万元。但到期后,赵某始终未归还借款。顾先生向法院起诉。2013年2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扣押赵某名下财产供法院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顾先生的债务,但赵某不予配合。2013年4月25日,法院依法查封了上述车辆。

  虽然车辆被查封,但由于赵某抗拒执行,这些车仍在赵某手上。他甚至还将其中的路虎、奔驰2辆车重新涂装,质押给李某借款70万元。因赵某逾期未归还李某欠款,这2辆车归了李某。被查封车辆无法被追回并执行,法院以赵某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赵某被抓后,经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在审查起诉赵某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姜琪发现张某在明知车辆已被查封的情况下,仍帮助赵某介绍联系买家收车,涉嫌共同犯罪。审查过程中,张某供述了被非法质押车辆的去向。检察官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将其中一辆赃车追回,法院拍卖得款40万元。

  经检察官和法官共同调解,张某主动提出愿意赔偿顾先生35万元。在此基础上,法院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至此,通过检察官的努力,在公安和法院的配合下,挽回了顾先生75万元的损失。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3 明知豪车被查 仍然拿去质押 2017-03-01 2 2017年03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