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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群众和企业改革获得感

浙江公布四万个“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

  本报记者 王索妮

  本报讯 跑断腿磨破嘴,交了钱还受罪,不少人在去政府机构办事时都曾有过这样的遭遇,但今后,这样的经历将越来越少。昨天下午,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3月底前,全省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改革。到今年年底,我省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力争覆盖80%左右的行政权力事项。

  “最多跑一次”,即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最多跑一次。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列为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第一项重点改革任务,随即省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月24日,车俊省长在省政府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又作了动员部署,并亲自担任省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四单一网”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小组下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

  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改革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浙江省编办主任鞠建林介绍,行政服务中心是群众和企业办事最主要的场所,但实践中办事来回跑、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在企业投资审批方面,存在部门多、流程繁、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

  “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用户导向’和‘用户体验’,要从群众和企业的角度来界定‘一件事’,而不是站在政府部门角度来界定‘一件事’。”鞠建林告诉记者,就拿目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来说,由于其涉及交易、登记和缴税三个环节,分别由建设、国土和地税部门办理,就单个部门看都做到来“跑一次”,但是从群众和企业来说就要“跑三次”。在市场准入方面,群众和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仍然不能生产经营,还必须取得各类许可证,同样存在“跑多次”的问题。

  此前,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不少地市已做了很好的探索实践,如衢州市从去年9月20日开始便运行“一个窗口受理”改革。截至目前,共计办理“一个窗口受理”事项26000件,审批时限平均缩短2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而对于外贸企业,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在原“五证合一”基础上,再将海关、商务、公安、出入境、人民银行、贸促会六个单位的证(表)合到一本营业执照上,实现“十一证合一”,跑腿次数从14次减少到1次,外部营商环境也随之大大改善。

  据悉,此次浙江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省级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全面推广。到2017年底,我省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力争覆盖80%左右的行政权力事项。

  “最多跑一次”改革,既包括政府服务群众前台界面改造,也包括后台政府内部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力量整合等改革内容。在前台改革方面,除重点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改革外,还将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打造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主的友好界面。

  鞠建林表示,浙江还将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为平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目前,全省1300余个乡镇街道、140余个功能区都建成政府服务网乡镇(街道)站,并由22.08%的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这一平台使全县各个乡镇(街道)都串联起来。浙江还将推进各个领域信息共享和利用,打通部门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同时,浙江还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将各类非紧急投诉举报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去年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此外,浙江还积极推进后台各项配套制度,如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商事制度、不动产登记等改革落地生根,通过前台后台协同配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据浙江省编办介绍,“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分为三个实施步骤:第一阶段为梳理公布,2017年2月和3月,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第二步是全面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第三步是巩固提升,完善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目前对于各项改革措施,浙江省政府都已明确牵头部门,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务、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启动追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

  记者了解到,截至2月底,全省58个省级部门和11个市已正式在浙江服务网公布首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40961项,其中省直单位516项,中央直属部门在浙单位234项,设区市本级平均674项,县市区平均36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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