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实际到庭率两年翻了近一倍
温州全力构建以审判为中心“浙江样本”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汤婧婧 纪承伟
本报讯 证人出庭作证渐呈常态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初显成效,温州正在全力构建一个以审判为中心的“浙江样本”。为动员和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昨天,浙江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温州乐清召开。
据介绍,2014年11月底开始,温州中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在该院和瑞安、平阳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庭审中心与证人出庭改革试点工作,乐清法院则专门试行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温州探索。
为此,温州法院积极健全机制,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建立了涵盖人民警察、刑事案件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各类型出庭人员的证人出庭长效机制;先行先试证人出庭作证新方式,创新远程视频作证、隐蔽出庭作证等方式;落实证人出庭作证配套保障措施,建立证人出庭报销和补助费用保障,关键证人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均取得明显成效,证人出庭作证渐呈常态化。
2015年,温州两级法院共有119起刑事案件179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为41.53%,相比2014年全年仅2名证人出庭有了很大的提升。2016年,温州全市法院证人出庭作证数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共有282起案件469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达73.05%,出庭作证人员包括200名普通证人、46名鉴定人、91名侦查人员、5名专家证人和127名被害人,涵盖了现行法律框架下刑事案件出庭人员的全部类型。其中,乐清法院2015年至2016年,在涉及故意伤害、毒品犯罪、职务侵占、交通肇事等22起刑事案件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40人次。通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强化了控辩平衡,有效帮助法官认定争议事实,补正瑕疵证据,使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