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2017年批量转让不良资产之温州地区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之更正说明
序号资产包名称借款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截至2017年1月13日)债权利息(截至债权接收日)借款人状态抵质押物情况保证人情况诉讼状态43平安温州2014-1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19473.9686.02破产清算债务人名下位于瑞安市马屿镇山后村工业区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3393.02,土地使用权面积6687(约10亩),担保最高额1380万元浙江华大铝镁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1000万 李海武、陈光慧、李杏红、李永娒保证担保1300万元 叶治国保证担保1000万 余丽钗保证担保1560万破产,保证责任未诉,抵押物委托评估中
序号资产包名称借款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截止2017年1月13日)债权利息(截至债权接收日)借款人状态抵质押物情况保证人情况诉讼状态43平安温州2014-1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194.7486.02破产清算债务人名下位于瑞安市马屿镇山后村工业区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3393.02,土地使用权面积6687(约10亩),担保最高额1380万元浙江华大铝镁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1000万 李海武、陈光慧、李杏红、李永娒保证担保1300万元 叶治国保证担保1000万 余丽钗保证担保1560万破产,保证责任未诉,抵押物委托评估中
序号资产包名称借款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截至2017年1月13日)债权利息(截至债权接收日)借款人状态抵质押物情况保证人情况诉讼状态131招商银行温州分行2014-03温州市金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79865.46停业无浙江泰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张新辉、陈国美执行中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在本报刊登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关于2017年批量转让不良资产之温州地区资产包的处置公告》。在后续核准时发现有债权本金错误及遗漏,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原刊登内容为:
现更正为:
除上述更正之外,现对该资产包增加一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两处更正内容外,《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关于2017年批量转让不良资产之温州地区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其他刊登的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注:我分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名称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变更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