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警方整治逃废债行动打响第一枪
潜逃3年的“非吸”老板在新疆被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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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陈泽润
本报讯 3月3日晚上9点11分,乐清白石动车站的铁轨上,G7677次列车正缓速进站,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逃的乐清籍男子张某戴着手铐,在乐清金融侦查大队民警的押解下,心情沉重地走出了车门。
张某随后被带至乐清市公安局办案中心调查。记者昨日从乐清警方获悉,这也是乐清警方2017年整治恶意逃废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打响的第一枪。
今年62岁的张某是乐清石帆人,案发前是乐清一服装公司的老板。2011年,因公司要还银行欠款,张某开始向身边好友借款解困,面对高额利息,张某经常借下家还上家,但公司经营状况并没有好转。
据了解,在2011年到2014年间,张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刘某、林某等多人吸纳资金2000余万,而这些高利息借过来的钱则被他用于运营公司、归还银行欠款,甚至,他自己两个孩子的婚事也由此支出。
2014年,张某的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面对2000余万元的社会欠款和更为巨额的银行债务,张某竟不顾政府部门的帮扶、化解,选择出逃。
之后,债主黄某、刘某、林某等人找不到张某后,向乐清警方报了案。
接警后,乐清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警方初步查明,张某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5年,乐清警方将张某列为网上刑拘在逃对象。
然而,抓捕张某的过程并没有警方设想的顺利。张某在外逃时经常变换住址,警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了各种手段,排摸寻找线索,并多次组织抓捕工作,均被他成功逃匿。
今年年初,乐清警方再次加大“治赖追逃”力度,通过一系列侦查取证,2月25日,张某在新疆伊犁落网。
“早年我的生意还是比较稳定的,收入也不错,但资金紧张后,我想着先解决眼前危急,就没有顾忌高额利息。但面对越来越多的欠款,我害怕了……”被抓后,张某想起当初,后悔不已。
据了解,今年1月,浙江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恶意逃废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行动以来,乐清警方全面梳理并搜集涉嫌经济犯罪并出逃人员的各类线索,对在逃人员进行重点缉捕。乐清警方透露,接下去,他们将继续加大对涉嫌经济犯罪出逃人员的追捕和打击力度,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的重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