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逐案清查 防止脱管漏管
通讯员 纪承伟
本报讯 乐清一缓刑犯擅自毁坏丢弃社区矫正机构要求其佩戴的监管电子器具,日前,乐清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对这名罪犯柯某宣告的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1年。
为防止缓刑犯、监外执行犯脱管、漏管,近日,乐清法院审监庭对去年办结的刑事执行案件进行清查,通过逐案核对,使案件件件有着落。清查发现,乐清法院缓刑执行案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手续完备,没有发现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乐清法院依法规范办理缓刑犯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坚持立案公示,书面征求当地检察院意见,并坚持合议制。去年以来,乐清法院对违反监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18人决定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