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3月10日
袁婉仙:本院受理上诉人陈炳连、被上诉人曹宝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5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344号
陈达: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诉被告陈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审判庭人员变更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554号
郦文琪: 原告汪鹏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345号
王惟、龚烨: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诉被告王惟、龚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审判庭人员变更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61号
俞洁: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诉被告俞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审判庭人员变更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59号
张洪董: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诉被告张洪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审判庭人员变更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683号
杭州潘东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杭州潘东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月17日判决,因张军依法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6)浙0106民初6683号民事判决书,予以改判为杭州潘东服饰有限公司赔偿张军5184元,并承担张军参加庭审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杭州潘东服饰有限公司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525号
杭州恒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吕诗训、丁小莉、吕训华: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杭州恒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被告吕诗训、丁小莉、吕训华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民初字第4012号
葛佳伟、吴禹杰、吴明春、李兆玲: 本院受理原告冯晓东诉被告葛佳伟、吴禹杰、吴明春、李兆玲、杭州恒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杭西民初字第4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05号
杭州恒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吕诗训、丁小莉、吕训华: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支付借款利息、复利,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863号
杭州上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萍诉你公司及林解、陈景容、杭州屋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1、被告林解、陈景容共同归还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利息78628元、前次诉讼费1811元及律师代理费10000元;2、被告林解、陈景容承担本次诉讼费;3、被告杭州上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屋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项所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412号
杭州星驰箱包有限公司、郑红兴: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吉路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郑小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杭州星驰箱包有限公司支付欠款;被告郑红兴、郑小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点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27号
涂坚、吴燕萍: 本院受理原告艾则孜·阿卜杜麦麦提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以下诉请: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之间委托协议;2、两被告返还原告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场地费、公关费)共计7000元;3、两被告赔偿损失(包括支付逾期利息)约15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905号
徐凯霞:本院受理原告胡园玉诉你与被告浙江绿城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853号
张云涛: 本院受理原告张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966号
浙江中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乔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中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6)浙0106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损失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99号
郑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伍建成诉你及吴夏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831号
王建伟:本院对原告张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831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623号
杨士军、余杰:本院对原告胡艳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62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576号
于琛琛:本院对原告汪伟与你、浙江力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357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760号
任青云、郭海虹:本院对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3760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363号
杭州市滨江区天鹏足浴馆:本院对原告郎钰娟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8民初436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892号
孔海亭:本院对原告邵炯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389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434号
孙晓平:本院对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43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422号
郑肖红:本院对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42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082号
詹林刚、陈水花、郑亚:本院对原告郑百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08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761号
张浩奎:本院受理原告汤伏花诉被告张浩奎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531号
浙江乐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拱墅区许燕燕小吃店诉被告浙江乐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831号
邵腾锋、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佳慧、浙江皇冠王车业有限责任公司、陈燕、陈春水:本院受理原告戴峰诉被告邵腾锋、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佳慧、浙江皇冠王车业有限责任公司、陈燕、陈春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91号
杭州惠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杰诉被告杭州惠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529号
孙汉木:本院受理原告安燕英诉被告孙汉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904号
杭州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洁诉被告杭州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4号
杨化训:本院受理原告杨希望诉被告杨化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46号
赵水明、汤吾娥: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利诉被告赵水明、汤吾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21号
汪乐天:本院受理原告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汪乐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3号
李杏英、徐泉林:本院受理原告徐祖恩诉被告李杏英、徐泉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04号
许克周: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如业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克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292号
金华市九天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29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