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司法,就要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负面产出
专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
本报特派记者 王索妮
“不关注案多人少问题的检察长不是好检察长。”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正是基于浙江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引发的思考,首次提出绿色司法理念。一年来,绿色司法理念成为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新驱动力。
昨晚,汪瀚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在两个小时的采访中他妙语连珠,为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开出良方。
“医院不该以医治病人多而引以为傲”
在浙江,案多人少从来不是一个新话题。数据显示,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案数量一直处于高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总量长期位居全国第二,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国第一。
“在过去,我们习惯把案多人少看作是业绩,但冷静思考下来,我们应该看到隐忧。就像一家大型医院的院长不该以医治病人数量多而引以为豪,他应该想到,这么多入院者背后隐藏着的,是一些小毛小病未在基层医院消化掉。”汪瀚说,对检察院来说也一样,“我们到底需不需要办这么多的案子?”
在汪瀚看来,要不要立案、要不要批捕以及要不要起诉,这个过程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但首先要有一个司法理念。
就拿危险驾驶罪来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专题报告,危险驾驶罪审结案件中,浙江案件量居全国第一,占15.5%。“这也从侧面反映我们的执法司法标准有问题。司法人员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危险驾驶罪特别是醉驾案件中,却没有更多精力对付大案要案。这就是‘司法雾霾’。”(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