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新华社
推进员额制,有没有阻力?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得怎么样?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进展如何?两会期间,检察系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话题再受关注。
记者专访了天津、浙江、湖北、河南四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他们讲述如何通过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走出办公室:
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员额制改革被视作司改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重新确立各类人员比例,要当检察官,需竞争入额,这无异于系统内部的一次重新洗牌。
基层检察机关面对改革,曾出现这样的心态:一些常年不下基层办案的“老资格”,担心干了几十年,却一朝被“摘帽”;有一些在一线摸爬滚打的助理检察员发愁,要成为入额检察官可能又要多等几年;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也犯嘀咕,今后还有可能成为检察官吗……
再难也要改。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推进员额制改革,遴选入额检察官,是促进一线司法队伍专业化的基础和关键。”
“浙江省基层检察院的案件量,占全省案件总量比重很大,因此,首批员额检察官突出基层导向、一线导向,基层院的员额检察官数量占比超过80%。”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介绍,一方面充分保证了“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业务骨干有入额机会,另一方面又严格控制班子成员入额条件,入额班子人员只占各级院班子成员的68.97%。
入额后,“检察长们”悄然经历了身份的回归。“我们要求担任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检察长、副检察长等还要带头办理复杂疑难和重大案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为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浙江省明确规定,各级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5%,副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10%,部门负责人办案量一般为员额检察官的40%至75%之间。
当好“把关人”:
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
近年来,一批冤假错案陆续被纠正,折射了司法机关敢于直面历史遗留案件、勇于纠错的担当,彰显了司法正义。但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呢?
“过去一些冤假错案大多与仅凭口供定罪有关,现在仅有口供是不够的,关键要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和证据才能定罪,这是确保办案正确的客观基础,必须打牢夯实。”于世平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这项改革对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都有重大影响,为强化检察职能提供了良好契机。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要求试点院全力推进,非试点院也要积极落实。
“当前,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汪瀚表示,检察系统要当好“把关人”,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还需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推进“三集中三简化”的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流转,确保集中司法资源办理重大案件。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检察官在认定事实、运用证据、出庭答辩等方面必须更得力。”于世平说,“过去有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念完起诉书,就好像大功告成了,但现在,检察官真的是在法庭上‘唇枪舌战’,这对检察官们是一个新考验。”
打破“天花板”:
让检察官“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基层检察官离职,是受访检察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浙江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全省检察队伍总体稳定,期间也出现少数检察人员离职。汪瀚表示:“基层检察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律师、外企白领等收入相对丰厚的职业,对他们会产生一定的诱惑力。”
在蔡宁看来,各行业都存在人员离职现象,人才的合理流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值得关注的是他们离职的原因,尤其是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发展机会、成长空间等问题,这也正是司改的重要课题。”
为畅通一线办案人员的职业发展渠道,河南正加快推进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的落实,着力打破基层检察干警职级晋升的“天花板”。蔡宁认为:“保障基层检察干警的职级待遇和发展机会,让他们看到希望,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改革的内生动力。”
在浙江,全省检察系统预留了911名员额,为今后各类检察业务人才和年轻同志纳入员额管理预留了空间。
此外,随着司改推进,基层检察人员的待遇也有较大提升。于世平介绍,天津市入额的检察官工资相较之前提高了50%,检察官助理等其他人员收入也提升了20%,职业保障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