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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7年3月13日

  (2016)浙0102民初4495号

  蔡叶峰、张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王安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4495号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884号

  杭州本港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海诚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44号

  杭州弘本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浙能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与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老浙大社区居民委员会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410号

  黄燕红、裘国卫: 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燕红、裘国卫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448号

  临安兴农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国鼎文化科技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281号

  施谷青、钱江、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杭州伟东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99号

  吴夏兰、郑建国:本院受理原告伍建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3715号之一

  何金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何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9民初137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何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9029189.3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6年9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二、驳回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04元,由何金龙负担。原告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何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1343号

  杭州野风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受理的原告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欣顺美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野风混凝土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字113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不得执行浙A1H090、浙A1H906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二、驳回原告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杭州欣顺美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野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6607号

  何晶、韩旗水: 本院受理原告程茂华诉被告何晶、韩旗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何晶、韩旗水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812号

  黄金根、段寿仙: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永红诉被告黄金根、段寿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48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760号之一

  金庆德: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顾建跃诉被告金庆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47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2915号

  林起祥、季海燕、朱仲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被告林起祥、季海燕、朱仲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29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558号之一

  温州市帆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杭州爱科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市帆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4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270号之一

  徐樟兴: 原告张国英与被告徐樟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32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2071号

  永康市立轩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庆玲诉被告永康市立轩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20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2民初6196号

  陈兆如:本院受理原告林金城与被告钱德福、陈兆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以其他方式进行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8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2000元(自2015年5月1日起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止,后续利息另计),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2民初6220号

  包志华、刘晓红、徐飞、包赐恩: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包志华、刘晓红、徐飞、包赐恩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4)杭淳汾民初字第34号

  杭州高沙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圆澳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杭淳汾民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高沙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圆澳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5668374.86元并承担该款自2017年3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月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二、原告杭州圆澳建设有限公司在工程款15668374.86元范围内享有就杭州高沙实业1#、2#、3#厂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杭州圆澳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81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116460元,由被告杭州高沙实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5270号

  江补来:本院受理原告唐梅花与被告江补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04民初342号

  张庆人:本院受理原告陈夫云与被告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组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决定由审判员刘丹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包小艳、华洁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7年6月26日13时45分在民事审判第三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921号

  韩保虎: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建国、张胜琴、胡中东、李继平、胡中燕、鲁礼连、李道中、韩保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4民初1921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249号

  舒凤:本院已受理原告郑远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9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936号

  王希标:本院已受理原告吴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9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933号

  王希标:本院已受理原告吴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9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9330号

  宁波市北仑鑫光瑞达纸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宁波高新区金滕外贸纸箱厂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9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26破2号

  2017年3月6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终止宁波弘扬暖通制造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的执行,宣告宁波弘扬暖通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宁海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81民催13号

  索肯和平(上海)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签发的承兑汇票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索肯和平(上海)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签发的号码为31300051 40371253号、票面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余姚市汉昌电气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鑫森贸易有限公司、持票人索肯和平(上海)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7年3月1日起2017年5月1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066号

  柳彭辉、李晓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7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9621号

  陈意法、姚立平:本院受理原告章华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9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袍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9641号

  王红良:本院受理原告李德松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9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袍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9387号

  平卫康:本院受理原告杨友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9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袍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81民初14841号

  诸暨市林怡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诸暨华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诸暨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7-03-13 2 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