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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 闻

破解鉴定难题 加强互动协作

省高院省司法厅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

  本报记者 陈赛男

  本报讯 昨天,省高院、省司法厅在衢州联合召开全省涉及诉讼司法鉴定工作会议。各地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就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进行了一次“头脑风暴”。

  目前,我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52家,司法鉴定人756人,已建立DNA、毒物、病理、文书、声像资料等7个类别40家鉴定实验室。2016年,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123432件,在促进公正司法,防止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不仅是司法鉴定委托方,也是鉴定意见的审查者和最终用户。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在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009年,浙江在《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时就明确提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要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工作衔接。2014年6月,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率先构建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鉴定委托程序、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完善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去年,双方又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运行机制,多数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司法鉴定工作与社会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比如在法医精神病和医疗损害鉴定方面存在鉴定时间过长、一案多次重复鉴定以及随意退回鉴定、擅自撤消鉴定意见书等问题,影响了审判工作。

  如何破解这些鉴定难题?会上,衢州司法局、衢州中院、温州司法局和绍兴中院介绍了工作经验。

  会议认为,下一步,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加强与同级法院的工作联系,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或不定期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共同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司法鉴定人出庭等制度;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诉讼中相关涉鉴信息共享,建立司法鉴定民事责任追究制度,确立司法鉴定错鉴先行赔付原则,同时发挥省司法鉴定协会专业技术优势,为审判活动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要加强与法院、公安、保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协作,加大对涉保理赔人身损害鉴定中“黄牛”的联手规制,对司法鉴定机构与“黄牛”存在利益输送、不当勾连的坚决予以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3 破解鉴定难题 加强互动协作 2017-03-14 2 2017年03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