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富马仪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统一处置。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户债权资产未偿本息合计3485.92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该债权由四川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天瑞钢业有限公司、李波、张国钗、李新泽、邵小雪、张立弟、朱小华、张维思、陈璧、张维旺、王成香提供保证,位于温州市龙湾中心工业区永中度山的厂房(建筑面积为9465.3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914.9平方米)提供抵押。债权处置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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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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