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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

  夏标(身份证号330329196705250038):

  根据民事法律规定,2016年12月1日陶祖新依法向严立德转让了其对你享有的合法债权(本金为20万元且月利2.5分,从2014年3月7日算起),严立德取代陶祖新成为该债权的债权人。请债务人夏标自公告之日起速筹资金尽快向严立德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特此通知。

  通知人 陶祖新(转让人)

  严立德(受让人)

  2017年3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 2017-03-15 2 2017年03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