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 暨与受让方杭州民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民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南气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户债权总额为2836.11万元,其中本金2530.20万元,利息305.91万元,由浙江力士乐液压有限公司、浙江麦克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虎、屠永东、陈志龙、蔡建敏、屠昌林、章阿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乐清市摄氏龙电气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乐清市柳市镇腾飞路工业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民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民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8282
杭州民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58585858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