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买的机票,行程单只显示400元 昨天“3·15”,这位律师决定讨个说法
他以价格欺诈为由,把机票代售公司告了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花1000元给儿子在网上买了张机票,事后拿到《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却发现机票价格仅为400元,网上网下的机票价格竟有如此大的差额,这让消费者郑先生想不通了。昨天,他将代售机票的服务公司告到了杭州滨江区法院。
原告郑先生是位律师爸爸,他说,今年2月9日,自己要去北京出差,打算带着5岁的儿子一同前往,顺便旅行。
郑先生之前已经在网上给自己订购了一张当天晚上6点从杭州到北京的机票,网站显示机票价格为440元。由于儿子年纪小,无法在网上单独买机票,为此,郑先生临时决定让妻子也一起陪同。于是,他又上网为妻儿订购了两张同一航班的飞机票。
可是付钱的时候,郑先生有点纳闷了,之前自己买的那张机票价格是440元,妻子的也差不多,是445元,但儿子的那张机票却高达1000元。“同一平台买的同一班飞机的机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票价为何会相差如此悬殊?”
虽然心里犯着嘀咕,但郑先生说,他还是很信任网上机票价格信息的,也未作多虑,就通过支付宝支付了机票,总价1885元。
从北京回来后,郑先生因为要报销差旅费,就与网络客户联系,要求对方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然而,拿到单据的他惊讶地发现,乘机人为儿子的这张行程单上记载的票价仅为400元。
“明明付了1000元,怎么行程单上只有400元。”这下,郑先生怒了,将代售机票的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告到了杭州滨江区法院。
郑先生认为,航空公司出具的行程单载明的机票价格,是航空公司出售机票的真实价格,自己通过网络购买机票无非是想获得网上购票和支付票款的便利,即便被告代售机票,也无权通过这种巨额差价来牟取暴利。
“被告没有在网上明示通过他们购买机票会存在如此巨额的利差,这种差价也明显不合理!”郑先生认为,被告是隐瞒机票的真实价格,通过网络虚抬票价,构成价格欺诈,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在诉讼请求中,郑先生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机票款600元,并赔偿损失3000元。
昨天刚好是“3·15”,郑先生将诉状递交到了滨江区法院,法院也已接收了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诉讼材料。郑先生说,事后,他在网上与客服进行过沟通,但对方的态度并不明朗,只说如果他通过投诉,是可以退还差价的。郑先生表示,自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讨还差价,更重要的是想代表广大消费者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