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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庭 审

大金毛欢天喜地追小狗,结果丢了命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丁海芳 孙仁永 嘉文 彦明

  时间:3月15日 地点:龙泉法院

  小刘和小王在龙泉上高中,是一对好朋友。2016年5月27日下午,两个男生放学后,带着一只阿拉斯加小狗去塔石林垟小溪边洗澡。

  回家路上,他们碰上了一条大金毛犬。大金毛看到小阿拉斯加,欢天喜地地跑过来想和小狗嬉戏。小刘见状,怕大狗伤害小狗,马上带着小王和小狗骑上电动车就跑。没想到,大金毛不抛弃不放弃,一路追着电动车跑。十几分钟后,大金毛终于追不动了,累倒在路边,不停呕吐,而且后脚还流血了。

  小王和小刘也是爱狗之人,看见这种情况心疼不已,就折回来给大金毛买了点火腿肠和水。但是,大金毛喝了几口水还是不停呕吐。于是,小刘找了一辆的士,将大金毛带到一家宠物店看病。宠物店工作人员说大金毛只是累坏了,休息一下就好,给狗配了药膏,包扎了伤口。

  当时天色已晚,小刘和小王商议后,决定由小刘暂时将大金毛带回家,次日再送还给主人。但是,大金毛的情况一直没有好转。晚上9点半,小刘的爸爸让他叫上小王,一起送金毛犬回家。由于小刘一时之间没找到小王,此事就耽搁了下来。

  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当小刘再次在屋外见到大金毛时,它已经耷拉着脑袋,没了气息。于是,小刘和小王用一个大塑料袋,把大金毛的尸体拖走处理了。

  而另一头,狗主人正在焦急地到处寻找大金毛。两天后,狗主人报了警。最终,在警方帮助下,狗主人找到了大金毛的尸体。

  狗主人觉得大金毛是被小刘偷走的,现在狗死了,他便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小刘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由于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中明确指出无犯罪事实,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盗窃事实不能成立。但小刘等人在捡到金毛犬后,没有通知主人来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没有妥善保管,导致金毛犬死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小刘父母赔偿狗主人600元钱。另外,小刘方也可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向第三人小王方追偿。


浙江法制报 庭 审 00005 大金毛欢天喜地追小狗,结果丢了命 2017-03-17 2 2017年03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