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3月17日
(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12号
绍兴县诗瑜无纺布织造有限公司、韩来娣:本院审理的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绍兴汇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绍兴市白鹭印染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绍兴汇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绍兴来业元器件有限公司对原告所负的8529738.71元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原告赔偿公告费损失6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原告已上诉,现一并公告上诉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452号
蔡甫宝、兴海县紫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普生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正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普生矿业有限公司:原告胡柏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补充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5564号
赵章文: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65号
朱仲湖、吴满圆:本院受理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66号
陈伟达、郑德香:本院受理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67号
廖义文、诸宝兰、廖志军:本院受理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执1228、1229、1231号
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执行黄娟,朱小菊诉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杨德凤、张月生、张雅玲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杭州正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恒(2017)估字Q0297号评估报告书和本院(2016)浙0106执1228、1229、1231号执行裁定书。杭州正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恒(2017)估字Q0297号评估报告书载明:上海嘉定区方陆路88弄1号413室房产市场价值为105.8万元;上海嘉定区方陆路88弄6号203室房产的市场价值为96万元。本院(2016)浙0106执1228、1229、1231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嘉定区方陆路88弄1号413室、上海嘉定区方陆路88弄6号203室房产。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206号
沈国堂、杨国近:本院受理原告董志华、邢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并按年利率一分支付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334号
舒之扬、舒于东、浙江筑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舒能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福珍诉被告舒之扬、舒于东、浙江筑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舒能电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507号
浙江省普陀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倪斌杰:本院受理原告赵爱林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可以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3316号
杭州共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小菊诉被告杭州共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法人三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3143号
白玫: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白玫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15574号之一
俞建华、李华萍:本院受理原告裕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俞建华、李华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9民初1557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9946号
潘超、潘绍青: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潘超、潘绍青、罗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9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四两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5381、15385号
邱麟轩:本院受理原告陈帮培诉被告邱麟轩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5381、15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两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9165号
沈建明、沈新丰:本院受理原告陈英诉被告沈建明、沈新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9165号民事裁定书及(2016)浙0110民初91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及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两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8392号
徐勇强:本院受理原告杨松涛诉徐勇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将定期本院余杭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536号
宣长明:本院受理原告朱连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43号
张有怀: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有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98号
马悦: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1、立即支付128750元(本金125000元,违约金3750元),并支付2017年1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2、承担律师费8725元;3、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1146号
童圣田: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返还借款2000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44号
蒋方伟:本院受理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蒋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1129号
仰和忠:原告莫妹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副本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3日14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657号
时朱式、莫荣欢:原告谢鑫峰与被告时朱式、莫荣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10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757号
朱豪波:原告章柯辉与被告朱豪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10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5001号
宁波它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天兆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天海它山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海基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大林、胡大萌、胡大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它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天兆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天海它山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海基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大林、胡大萌、胡大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告胡大萌不服本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提交上诉答辩状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需提交答辩意见请于公告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答辩状正本1份、副本5份,逾期不提交视作放弃提交上诉答辩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10495号
孙建梅、丁海根:本院受理黄申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孙建梅偿还原告借款350 000元,并支付自借款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2、被告丁海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1时00分在本院马渚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10591号
王丽英、吴新土:本院受理胡锡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王丽英偿还借款615 000元,并支付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其中400 000元从2014年11月26日起计算;另215 000元从2015年3月31日起计算);2、被告吴新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六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点10分在本院马渚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9130号
余佳富:本院受理的原告余姚舜大财富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余佳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9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2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7)浙0213民初1635号
唐巧萍、陆安波:本院受理的原告董建宏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溪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3民初4998号
唐央尧:原告张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6)浙0283民初4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3破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宁波龙升磁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2月13日裁定受理宁波龙升磁材有限公司对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宁波正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5月2日前向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华信国际城17幢606室(中山东路);邮政编码:315500;联系电话:18768574505,18768574507;联系人:赵丹雄、潘永娟]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5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大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02民初2140号
黄维国、张荣木: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市浩远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6日下午3:00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8137号
金加仁、沈海燕:本院受理原告王迪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8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81民初2065号
陈满莲:本院受理章利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浙0681民初206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03民初0546号
陈礼信、宋素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安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纪律监督卡及(2017)浙0303民初054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本案定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2民初467号
丁荣辉:本院受理原告卜海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4民初276号
范文斌: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潘桥汇苏鞋材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7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4民初312号
李根: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新桥鼎利皮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7日下午15时5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1489号
宁资求:本院受理原告陈云相诉被告宁资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