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7年3月21日

  (2016)浙0102民初3685号

  陈体护、曾玉桃: 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340号

  范建康、杨永明、沈伟明: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4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085号

  胡俊华、胡永彪: 本院受理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774号

  蒋继敏、余悦: 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718号

  金燕、臧英俊: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4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514号

  柳金卫: 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293号

  邵军义: 原告赵晓明诉被告邵军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086号

  沈玉军、董水娟: 本院受理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719号

  苏奎、钱英云: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4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496号

  孙瑞敏、马燕华、安文书、杨俊福: 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509号

  孙淑华、柳金卫: 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292号

  王锡铭: 原告赵晓明诉被告王锡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746号

  吴卓辉: 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985号

  谢庆、董亚萍、舒关水: 本院受理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444号

  杨国伟: 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984号

  姚华良、朱雪华: 本院受理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669号

  游绍力、吴巧雅: 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495号

  余苗、陈晓娜、徐刚: 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上商初字第405号

  浙江昆裕化纤有限公司、绍兴经济开发区金剑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上商初字第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4411号

  郑飞、肖为军、郑英: 本院受理浙江中安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739号

  朱蕾、毛文俊、毛文超: 本院受理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2033号

  陈小军、颜巧燕: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垫付款及违约金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2035号

  方建永、李荷芳: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爱顺、何灵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垫付款及违约金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10号

  方洁: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739号

  杭州浩旷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物业费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2034号

  金全宝、赵海姣: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垫付款及违约金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24号

  庞继国、蔡国兴: 本院受理原告袁国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445号

  沈华标: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9445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沈华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本金245996.1元,支付利息1222.19元、罚息41843.94元、复利207.89元(利息按合同约定年利率15.12%暂计至2016年06月29日止)共计289270.12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案件受理费5640元、诉讼保全费1966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沈华标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446号

  孙燕燕: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9446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孙燕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本金636000元,支付利息8121.51元、罚息119152.44元、复利1521.51元(利息按合同约定年利率15.84%暂计至2016年06月29日止)共计764795.46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案件受理费11448元、诉讼保全费4344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孙燕燕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号

  周建伟:本院对原告徐洪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624号

  章国兴:本院对原告康乐磊与被告章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624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章国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原告康乐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5年11月1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被告章国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原告康乐磊为本案支付的公告费人民币650元。

  三、驳回原告康乐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30元,由被告章国兴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894号

  来祖明:本院对原告夏子桥与被告来祖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894号]。判决如下:

  被告来祖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夏子桥为其垫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违约金人民利18700元及诉讼费人民币1300元,以上三项共计120000元并以12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6年3月1日至判决确定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350元,由被告来祖明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法院公告 2017-03-21 2 2017年03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