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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现 场

法院公告

2017年3月22日

  (2016)浙0502民初5461号

  虞学斌: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卫成与被告虞学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7360号

  邹凯凯: 本院受理的原告权超与被告邹凯凯、吴平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672号

  陈生财:本院受理原告蒋文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6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66号

  王声建:本院受理原告潘卫星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需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关于互联网送达裁判文书的规定、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764号

  平湖市佳合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州正源丝织有限公司诉被告平湖市佳合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503民初2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866号

  吴歧胜:本院受理原告侯明华与被告吴歧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4日14时在本院菱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1179号

  汤晓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剑与被告孙露瑶、汤晓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4日9时在本院菱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809号

  施杏妹、黄新明、黄红娥:本院受理原告陈敏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7年6月27日14时00分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1184号

  李锦秀、李蒙芳:本院受理原告周峰诉被告李锦秀、李蒙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二被告归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日期为答辩期满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1186号

  李锦秀、陈小青:本院受理原告周峰诉被告李锦秀、陈小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二被告归还借款25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日期为答辩期满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10时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1187号

  李忠华、赵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周峰诉被告李忠华、赵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二被告归还借款7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日期为答辩期满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7432号

  毛雪花:本院受理原告倪洪钱与被告毛雪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7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3256号

  应华强:本院受理原告靖飞龙为与被告应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13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3594号

  陆宵:本院受理原告方帝与被告陆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1359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舒亚建、杨静、郑琪:本院受理原告方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骆跃飞、义乌市银鹿贸易有限公司、骆鲁燕:本院受理原告龙美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点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1790号

  吴慧萍、郑海明、郑海兵、郑海军、郑海坤:本院受理原告项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4269号

  宋献军、金波:本院受理原告徐惠春与被告宋献军、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1426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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