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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补正公告

  我方于2016年9月1日在浙江法制报第14版刊登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序号第18项“杭州富申日用品有限公司”需更正“担保人”信息,更正后的内容为“沈佳丹、王衎、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华东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方式:0571-850208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71-85373720)

  2017年3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补正公告 2017-03-23 2 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