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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

  《浙江日报》记者 金春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秉承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27日,我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在杭州正式启动。来自省直单位300名公务员和各市负责公务员培训的同志作为首批学员将参加为期3天的轮训。

  该轮训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等7部门出台,计划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省公务员接受一次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这次轮训旨在全面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同时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2017年省直单位将有4800名公务员参加轮训。

  此次轮训采用脱产集中学习方式,分批次进行,由专家集中授课,在课程结束后还将进行网络测试,测试结果与学员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这是区别于以往培训的做法,强调培训效果与结果运用。

  来自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的培训班学员徐小惠表示,平时在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难题,此次轮训正好为自己提供了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的机会。

  2016年7月,我省在全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局后率先推行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正是贯彻这一制度而由七部门共同推出的举措。

  据悉,接下来,全省各地将相继推开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相信通过轮训,我省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发挥更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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