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去卖淫的男人要跟你谈恋爱? 糊涂少女竟然信了……
这个毁了女孩清白的渣男,逃了6年终于落网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蕴
本报讯 最近上映的电影《美女与野兽》,讲的是一个美丽姑娘和被施了咒语变成野兽的王子间的美好爱情故事。但现实中的“野兽”可不会变成王子。近日,杭州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在逃6年的犯罪嫌疑人陈某。6年前,陈某先是以“招工”为名诱骗未成年少女从事卖淫活动,未得逞后又假装与女孩恋爱,最终将单纯的女孩拉入深渊,而他却坐收渔利。
2011年2月,当时15岁的湖南女孩小玲(化名)和表姐一起离开家乡到浙江打工。外出打工的她无意间看到路边张贴的招工启事,内容吸引了小玲的目光:“招酒店服务员,工资2000-3000元,外加提成,包吃包住。”循着上面写的联系方式,小玲拨通了电话。这也成了她恶梦的开始。
次日下午,小玲如约来到和招工联系人陈某说好的酒店。面试进展顺利,陈某还说今天就可以上班。小玲窃喜。随后,陈某让小玲在原地等他一会,晚些开车带她去上班的地点。小玲等到了深夜。凌晨,陈某开着车把小玲带到了杭州一家休闲店,强迫她从事卖淫活动,小玲不依。
庆幸的是,小玲所在的休闲店在5日后就被公安机关查获。此前,休闲店老板看风声紧,小玲又不肯就范,就提前让陈某把小玲带走。
然而,这并没有结束。见对小玲“来硬的”行不通,陈某摇身一变,开始对小玲怜爱有加。独在他乡的小玲天真地以为陈某真心喜欢她,不顾陈某已有家室,与他建立起了恋爱关系。2011年清明节前,陈某说要带小玲回老家见父母,小玲还很高兴。但她没想到,陈某再一次骗了她,又把她带去了杭州的一家休闲店……
但这一次,小玲没能侥幸逃脱。陈某把小玲带到休闲店后,就伙同老板控制了小玲的人身自由,切断了她与外界联系的途径。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小玲被操纵进行性交易逾百次,却一分钱未拿。这些钱全落入了休闲店老板和陈某手中。其中,老板获利3万余元、陈某获利7000余元……
2011年5月,休闲店所有涉事人员均被抓获,陈某出逃。时隔6年后的2017年3月,陈某被抓捕归案。近日,公安机关正式就陈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移送拱墅区检察院审查批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