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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杭州聚智才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7年3月29日作出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上人社监强催字[2017]第0005号)。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如下:你(单位)因拖欠工资一案, 本机关于2016年7月15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上人社监处字〔2016〕第000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侯永军等39人工资叁拾贰万捌仟陆佰贰拾柒圆叁角贰分(¥328627.32元),并按照应付金额50%标准计算加付赔偿金,合计支付肆拾玖万贰仟玖佰肆拾圆玖角捌分(¥492940.98)。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无法直接送达你,特此公告送达。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 郑士奇 联系电话:87816941 地址:缸儿巷15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郑士奇(01012915060003)、刘开宏(01012914010013)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017-04-01 2 2017年04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