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浙0726民初1729号
赵红心、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何竹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请求:二被告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5月21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判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17年7月4日下午14时5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734号
赵红心、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石元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请求:二被告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按月息1.5%从2014年6月23日起计算至判决履行确定之日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17年7月4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957号
陈清:本院受理原告吴芬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请求:原、被告离婚;婚生女陈妍茜由原告抚养成人,被告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4时5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916号
项建华:本院受理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诉项建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点2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120号
张晓丹:本院受理江世伟诉张晓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055号
陈金樟:本院受理虞明强诉陈金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点4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677号
杨春莲:本院受理林德强诉黄维源、杨春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4点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