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新岸

没家的少年刚出监所就有了“新家”

监狱和检方联手完成“爱心接力”

  本报记者 王春芳 孙佳丽

  通讯员 唐长河

  “我想回家。”近段时间,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简单的愿望,让监狱民警、公诉检察官牵肠挂肚,并为此完成了一次挽救失足少年的“爱心接力”。

  今年17岁的水波(化名)是安徽人,从小父母离异,母亲不知去向,父亲带他到浙江台州市仙居县打工。14岁时,父亲将他抛弃,从此他开始独自一人生活。由于没有经济来源,结交朋友不善,水波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2016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进入省未管所服刑改造。

  “我想回家,可我没有家。”在未管所,水波常常这样跟民警说。听着他的心里话,民警不禁动容。为了帮水波找到家人,民警详细了解了其家庭情况,并查阅他的相关档案、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干部……可一圈下来,民警都没能找到他的家人。

  找不到家人,水波又没有一技之长,且自制力不强,如果就这样让他返回社会,他很容易重走“老路”。这该怎么办?

  民警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联系了水波犯罪时的公诉检察官,希望他们能为水波的新生之路提供帮助。得知相关情况后,仙居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提出,他们愿意为水波提供住处,帮他联系工作,助他重返社会。

  近日,水波刑满释放了,省未管所专门派车由管区民警陪同将他送到事先安排好的住处。县检察院的数名检察官及时给予水波问候和帮助,并为他捐钱捐物。

  所有这一切,水波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他一个劲地向民警、检察官表达谢意,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孩子们走出监所,并不是我们工作的终点。如何让他们回归社会,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如果有更多的家长、社会组织、企业等都能出一份力帮助他们,就能挽救更多失足的孩子。”省未管所民警说。


浙江法制报 新岸 00010 没家的少年刚出监所就有了“新家” 2017-04-06 2 2017年04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