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4月10日
(2017)浙0102民初840号
池旖旎、杭州慕乐微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俞梅颖诉被告池旖旎、杭州慕乐微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038号
绍兴市紫晶宫娱乐中心(普通合伙)、陈荣夫: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欢畅互动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诉你们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280号
韩祖全、袁云仙、韩琳璐: 本院受理田仁坤诉你们及陈钧龙、沈尚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一、韩祖全、袁云仙、韩琳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田仁坤借款1000000元,支付逾期利息20000元(按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8日计算至2017年3月23日,扣除已经支付的150000元),合计1020000元,此后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样标准另行计付。二、陈钧龙、沈尚香对上述韩祖全、袁云仙、韩琳璐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田仁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832号
杭州轩腾集装箱移动板房有限公司、杭州玉诚集装箱移动板房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旭峰诉被告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833号
杭州轩腾集装箱移动板房有限公司、杭州玉诚集装箱移动板房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旭峰诉被告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313号
沈泉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9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392号
陶升阳: 本院受理原告胡平武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426号
王琦: 本院受理原告蒋晓红诉你及李雪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538号
徐笑: 本院受理原告张银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519号
徐志兰: 本院对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8519号民事判决书。徐志兰偿付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元、客户服务费1.6元、贷款管理费6.4元、违约金185元,共计693元;支付律师费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961号
徐志威: 本院受理原告许舟诉你及卢茗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6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执1204号
于中: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诉你、严文婕、杭州君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依法委托杭州理想二手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浙A1HE25旧机动车辆进行评估,现已作出评报字(2016年)第11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708号
俞永根: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豪门铁艺有限公司诉你及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被告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支付承揽费、支付开票税金损失、支付利息损失、被告俞永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承担诉讼费(含保全申请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点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517号
赵华杰: 本院对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8517号民事判决书。赵华杰偿付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322.16元、客户服务费127.93元、贷款管理费511.83元、违约金370元,共计6331.92元;支付律师费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1364号
卢勇伟:本院受理原告江长虎诉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川府鱼香大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川府鱼香大酒店不服本院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1364号民事上诉状副本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2838号
朱柏青:本院受理原告陈良与被告朱柏青、冯美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冯美巧不服本院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2838号民事上诉状副本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2837号
朱柏青:本院受理原告陈良与被告朱柏青、冯美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冯美巧不服本院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2837号民事上诉状副本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412、413、414号
徐彬:本院受理原告蒋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8日14时30分于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68号
罗士平:本院受理原告齐世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8日15时30分于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040号
方华红: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余杭区崇贤国明玻璃店诉被告方华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法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404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负担通知书,判决:被告方华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余杭区崇贤国明玻璃店货款6149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337元,由被告方华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826号
郎国祥: 本院受理原告俞宝洪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38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7714号
楼苗信、蔡宗学(曾用名蔡中学):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百基水泥有限公司诉被告楼苗信、蔡宗学(曾用名蔡中学)、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楼苗信、蔡宗学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余杭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656号
王明军、方佩娟、王尘: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建平诉被告王明军、方佩娟、王尘、徐晓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浙0110民初656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8570号
王晓荣、沈鹏、周佶岚、许庆荣、解晓波、俞美忠: 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市余杭区钱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晓荣、沈鹏、周佶岚、许庆荣、解晓波、浙江方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俞美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6)浙0110民初18570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