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绝命毒师”7人团伙受审
警方查获冰毒半成品28千克 部分被告人不承认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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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 |
《新京报》 刘洋
“瘾君子”不满足自己买毒吸,于是就请来所谓的“制毒师傅”在自家工厂大院里“研发制作毒品”,并由团伙分工协作在北京市销售毒品。4月11日,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涉嫌制毒贩毒的团伙,朱某等7人分别被检察机关指控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制毒成了“商机”
47岁的被告人朱某原是做涂料铁艺生意,于2000年在怀柔区桥梓镇某村租赁厂房。他被指控于2015年11月初至12月11日间,指使并伙同被告人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黄某、刘某等人,在厂房内制造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起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共计28.6千克。
“毒品没制出来,但是这事儿有。”尽管朱某受审时承认自己的确请了师傅想制作毒品,但他说胡某三人是骗子,骗他称能制毒,但并不算是成功制毒。
朱某说,他和情人孔某在2014年认识,平时一起吸毒,他出钱买的毒品,在买毒时认识了胡某,胡称能请到师傅制作冰毒,朱某觉得找到商机。2015年11月初,他通过胡某请来了黄某、袁某,答应制毒1公斤给3万元。
“我感觉在我租住地不行,就安排他们去厂子待着,厂子原来做涂料、铁艺生意,后来停工了。”朱某说,他把师傅们安排在厂子里制毒,让“发小”刘某给他们做饭,并盯着“别跑了”。“我本来就觉得他们可能是骗子,就看看能做出什么,没想到一步步走到了这里。”朱某说。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伙同孔某于2015年12月3日,在顺义区向他人出售甲基苯丙胺154.03克。后朱某伙同郝某于2015年12月11日,在朝阳区出售甲基苯丙胺1378.88克。随后朱某、孔某在顺义区暂住地内被警方起获尚未出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81.35克、氯胺酮696.4克,朱某身上起获10.7克;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11日从被告人郝某的暂住地起获甲基苯丙胺30.58克,身上6.75克。除黄某系2015年12月31日被查获外,其他人于2015年12月11日被查获。
亲赴四川请师傅
“我连初中都没上,我哪儿懂这个呀。”朱某的司机郝某在庭审中如是说。
郝某并不承认制造毒品罪。他说,2014年8月初,他经人介绍给朱某开车。2015年底,在朱某的要求下,郝某拉着朱某、孔某驾车千里去了四川购买烧杯、烧瓶等工具。更关键的是,他们此行还邀请了朱某的朋友胡某以及两位“制毒师傅”黄某和袁某。郝某称,这些请来的师傅们曾在厨房熬了一锅特别臭的东西,当场把黄某熏晕,后来他才知道这是在制毒。制成冰毒之后,郝某还担当了“试毒”的工作,“说让我尝尝制出的毒品怎么样,尝着有点苦。”
郝某说,两人平时就是司机与老板的关系,因自己身体不好,朱某便拿出冰毒告诉他“溜点这个管用”,2014年底他就吸上毒了,有时在朱的暂住地一块吸。
“毒师”自称骗子
庭审中,两位“制毒师傅”黄某和袁某坚称自己是骗子,制毒只是“忽悠”。而作为中介人的胡某则表示,他来北京之前就知道老乡黄某不会制毒,但因为先后收了朱某6万,就说来京试试。“他当然不会制毒,在四川当地就有人叫他制毒,他制不来就欠了别人的钱,才来的北京。”
来京后,在朱某的暂住地,几个人一起吸毒。其间,朱某拿出了几颗泛黄的冰毒,提议让黄某到厨房“洗一下”,以测试黄某制毒水平。制毒期间,一屋子的臭气还熏晕了黄某。胡某说,几人随后就被带到了厂子,在厂子里他们被威胁制不出毒品,就不能离开,出门理发也要经过同意。
在朱某厂房内公安机关当场起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共计28.6千克。“我不会做毒品呀,那20多千克(被起获的毒品),我来的时候就在那里啦。”另一名“毒师”袁某在庭上笑着说。
据了解,袁某曾要求司机郝某去购买相关原料,公诉机关指出,为何不会制毒还要让人购买草酸、盐酸等制毒原料?对此,袁某说那是“忽悠”。
庭审中,几名犯罪嫌疑人均未能说出厂房现场被起获重达28.6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液体的来源。检察机关认定这些液体是毒品的半成品,纯度不高,但正是被告人要进行提纯和制作的。而在厂房现场的下水道和排风口扇叶上均提取到了冰毒成分,根据在案证据确定被告人构成制作毒品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黄某、刘某非法制造毒品数量大,被告人朱某、郝某、孔某贩卖毒品数量大,被告人郝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朱某、孔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郝某的刑事责任;以制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胡某、袁某、黄某、刘某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以及部分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等情况,该案预计将会审理两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