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旭丰钢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资产债权总额为3075.15万元,其中:本金2600万元,利息475.15万元。上述债权由浙江巨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夏明、金洁静、陈健康、孙爱花、王如山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债务人自有的,位于龙泉市塔石乡金岗工业区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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