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推出省级 “互联网+检察”指数榜
系全国首次,今后将每月发布
通讯员 徐笑余
本报讯 4月13日,浙江省检察院发布2017年3月浙江省“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这在全国省级检察院尚属首家,今后将每月定期发布。
“互联网+检察”指数(Internet+ Procuratorate Index,英文简写为“IPI”)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由“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检察微博排行榜、检察微信排行榜、检察头条号排行榜四个排行榜组成。
本次发布的浙江省“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显示,2017年3月,衢州市检察院位居总榜榜首,杭州市检察院、台州市检察院分列总榜第二、第三位。分榜中,衢州市检察院、龙泉市检察院、诸暨市检察院分别占据微博、微信、头条号排行榜之首。
据统计,此次参评的浙江检察新媒体账号为306个,其中微博102个、微信102个、头条号102个。3月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发布微博2912条、微信文章1532篇、今日头条文章1223篇。
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巩固借用传统媒体开展检察宣传的同时,注重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统筹运用检察自媒体与主流网络媒体,形成了立体化的传播矩阵和倍增的宣传效应。2016年3月,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实现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两微一端”全覆盖;同年6月28日,全省三级检察院集体入驻腾讯“企鹅号”平台,构建了浙江检察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