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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亮剑·剿劣”破获首起涉水刑案

  通讯员 施昌晔

  本报讯 近日,因涉嫌将未经无毒化处理的污水排入平瑞塘河支流,平阳县昆阳镇某加工点负责人郑某被平阳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这是平阳警方开展“亮剑·剿劣”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首起涉水刑事案件。

  为打赢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突出强化对涉水环境犯罪和阻碍治水工作行为的重拳打击、全面查处各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自3月21日起至年底,平阳警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全县开展“亮剑·剿劣”专项行动。

  “我们为全县每条河道配齐河道警长。局班子成员和副科长以上干部‘一对一’担任县领导联系挂钩的河道警长;派出所领导或社区民警担任乡镇领导联系挂钩的河道警长。”平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位河道警长要落实“三个一”工作法,即“一月一巡查”,坚持每月至少实地走访检查一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掌握进度;“一月一联动 ”,通过联合执法、错时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配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一月一评估”,坚持滚动排查制度,每月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定因素开展研判评估,对风险隐患大的,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化解工作。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亮剑·剿劣”破获首起涉水刑案 2017-04-14 2 2017年04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