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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三举措”强化涉水行政案件执行

  通讯员 胡聪颖

  本报讯 日前,省高院出台《关于为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后,永嘉法院迅速落实三项举措,为强化涉水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提供有效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项举措包括:一是强化重视力度,提供有力执行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排查近五年程序终结的此类案件共10件,对被执行人发起再次财产查控,对可能执行到位的案件统一恢复执行;二是强化执行力度,妥善处理涉水案件,加强立审执衔接,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对此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处置,明确在收到立案部门移送的案件后5日内完成收案、分案及财产“四查”并优先执行;三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三举措”强化涉水行政案件执行 2017-04-14 2 2017年04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