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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庭 审

电话里的“王法官”一次次要钱

时间:4月11日 地点:庆元法院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尹宸 童法 彦明 黎美

  做什么事情,都不能相信所谓的“潜规则”,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吴先生就在“潜规则”这件事情上栽了跟头。

  吴先生和叶某某的哥哥是好朋友,两人向来有很多经济往来,但后来因为对方欠钱不还,2014年,吴先生一纸诉状将叶某某哥哥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正好被叶某某看到了,当时他心里就不大舒服。

  过了几天,吴先生找到了叶某某,想借点钱周转下。叶某某本就窝火,看到吴先生为了钱的事发愁,就决定报复。他向吴先生撒了个谎,说哥哥有笔钱给法院冻结了,想要的话,得花点钱托人走下关系,把钱解冻。

  之后,叶某某买了一部手机,下载了变声软件。

  传票上写着承办法官的名字,姓王。叶某某就把新买的手机号码发给吴先生,说是“王法官”的电话。吴先生深信不疑,主动打电话给“王法官”,叶某某就利用变声软件接电话,“要把这钱搞出来问题不大,但得先出4000元走走关系”。之后,叶某某又多次以走关系为由,让吴先生向不同账号汇钱,吴先生总共转了1.7万元。

  过了几个月,吴先生迟迟等不到消息,坐不住了,跑去法院找到王法官。吴先生这才发现,这位王法官和电话里的“王法官”声音完全不一样。真正的王法官得知原委后,气愤不已,带吴先生到派出所报案。

  叶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听说叶某某被抓了,刘女士也赶到派出所,说自己也被叶某某骗了。

  刘女士因身高问题一直未能考取驾驶证,后来,按照叶某某的要求,她汇了5000元过去,紧接着又汇了1500元。钱是汇了,驾驶证却没拿到,刘女士听说叶某某因涉嫌诈骗被抓了,赶紧来报案。

  刘女士前脚刚走,又有一名被害人来报案。叶某某以帮忙领取剩余工程款为由,从他那里骗取了10万余元。

  法院认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浙江法制报 庭 审 00007 电话里的“王法官”一次次要钱 2017-04-14 2 2017年04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