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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旅游他爽快掏出3万

不过他从两个女友手中骗得80多万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讯 “他给过我3万元,让我带爸妈在日本好好玩,在我妈妈生日的时候给了我1000元让我妈妈吃顿好的,他给我和我妈各买了一部苹果手机,还给过我2000元让我带小孩出去玩,他说以后赚来的钱给我买辆100万的汽车,并说以后要跟我结婚生子,让我辞去保险公司的工作不要那么辛苦。”在民警面前,王某陷入了回忆,“我跟他是在陌陌上认识的,他说他是做放贷的,我俩在一起后,他前前后后问我借过73万,他生日的时候我还送了一条价值2万多的金项链。我俩一直都好好的,可是我突然找不到他了,一找发现他的身份信息居然是假的!”民警接到报案后查找线索,发现王某不是唯一被骗的,在这之前还有一名严某也报案说被这男人骗了10万元。近日,杭州余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两个女人口中的男人,姓俞。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俞某通过手机微信与被害人严某结识,谎称自己叫“严东”且离异单身,用该假身份与严某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在取得信任后,俞某虚构要去香港看望女儿、做生意缺少资金等事由,以“借款”的名义多次从严某处骗得共计10万元。案发后,俞某已由亲属代为退还严某人民币10万元并取得她的谅解。

  2016年5月,俞某又以“郑建刚”的假名,通过手机陌陌软件与被害人王某结识,后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在取得信任后,俞某虚构过生日及开设投资公司需要资金放贷等事由,以“借款”的名义,多次从王某处骗得共计73万元及价值24818元的黄金项链1条。除在交往期间给予王某价值共计6.5万元左右财物外,其余骗得款项均被俞某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

  据了解,俞某是个70后,户口在杭州,但在老家还有老婆和两个女儿,他跟老婆感情一直很淡,所以不怎么回家,在外面打工混日子。

  法院判决被告人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3 女友旅游他爽快掏出3万 2017-04-18 2 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