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公告

债务催收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以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4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债务催收公告 2017-04-20 2 2017年04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