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4月21日
(2017)浙01民终1420号
蒋帅: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纪甜甜与被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蒋帅外案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裁定,因被上诉人蒋帅不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民终142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420号
上虞市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上虞市贝赛克自行车配件厂、浙江大西洋车业有限公司、绍兴市恭实贸易有限公司、王海龙、金亚仙、王尧堂、薛苗娟:本院受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376号
杭州杭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胡光伟: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韵之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方支付货款、利息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515号
蒋祥根: 本院受理原告胡滨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834号
李清、戚邦俭: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8042号
吕存杰、杭州理想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8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631号
张凌波: 本院受理原告宋国荣、程诺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7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023号
北京冠容富欣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诉你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8民初502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224号
苏妙荣、陈英、苏泽泽:本院对原告陈黎诉被告苏妙荣、陈英、苏泽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8民初5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陈黎与被告苏妙荣、陈英、苏泽泽于2013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二、被告苏妙荣、陈英、苏泽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协助原告陈黎办理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迎春南苑4幢2单元301室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在办理完成上述手续后三日内协助原告陈黎办理该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三、被告苏妙荣、陈英、苏泽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给原告陈黎公告费650元。案件受理费12800元,由被告苏妙荣、陈英、苏泽泽负担。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063号
杭州户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杭州夏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8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441号
朱柯法: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柯法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445号
姚广烽、姚伟淇: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姚广烽、姚伟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444号
史宏卫: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史宏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2)杭萧商初字第3095号
宁波锐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向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锐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5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2)杭萧商初字第3097号
宁波锐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向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锐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5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5688号
卢成腾: 本院受理原告苏立远诉被告卢成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56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4730号
鲁秀红、陈卫明、嘉兴凤篁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鲁秀红、陈卫明、嘉兴凤篁纺织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5050、5051、5052、5059、5063号
沈玉泉: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平、徐国平、徐建国、丁胜国诉你和刘英模花民间借贷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起在本院瓶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5056号
沈玉泉: 本院受理原告盛雪莉诉你和刘英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瓶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5064、5065、5067、5068、5069号
沈玉泉:本院受理原告丁胜桂、吴生良、姚阿武、张永标、殷国华诉你和刘英花劳务合同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起在本院瓶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7473号
浙江清源绿宇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神源食品有限公司、余向东、杜海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郎春永诉被告杭州秀山美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城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秀山美地农业观光有限公司、浙江清源绿宇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神源食品有限公司、余向东、杜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60号
邹冬芳: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邹冬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957号
陈健萍、沈永水、宁波鑫宇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陈健萍、沈永水、宁波鑫宇陶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831号
赵明盛、黄艳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赵明盛、黄艳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0105号
陆明波、乌丽娜、陈引海、陈丽彬、陆晓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陆明波、乌丽娜、陈引海、陈丽彬、陆晓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1818号
俞殷杰: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世杰诉被告俞殷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11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4民初11号
吴飞、刘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与被告吴飞、刘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新春、胡根世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7年7月10日15时15分在鄞州法院巡回审判点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4民初259号
徐杨英、虞伟、洪卫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徐杨英、虞伟、洪卫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转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新春、胡根世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7年7月10日14时45分在鄞州法院巡回审判点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4民初17号
张茂进、杨光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与被告张茂进、杨光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新春、胡根世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7年7月10日15时45分在鄞州法院巡回审判点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3民初2319号
蒋君浪、刘亚娣: 原告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鲒埼支行诉被告蒋水浪、李明华、蒋君浪、刘亚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审判长左红卫、人民陪审员徐恩琴、王建龙,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25民催4号
太仓市云飞工贸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号码为10300051/23666633、汇票金额为人民币222763.52元,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之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太仓市云飞工贸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票据凭证:该汇票号码为10300051/23666633、汇票金额为人民币222763.52元、出票人为象山华鹰塑料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上海荣上五金装饰厂、付款行为农行象山西周支行、出票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2月15日、最后持票人为太仓市云飞工贸有限公司。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象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