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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仲 裁 公 告

  杭州长庆建筑工程队、杭州中南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2016)杭仲(房)字第00579-00597号申请人林国滨、吴红、娄幸、俞建丽、徐勇强、杨旭初、俞益桂、朱寅、章国英、张翼军、何荣伟、吴智晖、王连道、王建武等19位与你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提交答辩书、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2:0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电话0571-88394582)杭州仲裁委员会

  舟山市海之府酒楼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兵等诉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争议案。因直接和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7年5月26日0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1号楼226室,电话:228154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仲 裁 公 告 2017-04-24 2 2017年04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