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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 安

庭前会议实质推进

  通讯员 王婕妤

  本报讯 去年9月以来,三门法院在刑事案件中推广适用庭前会议,在共计10类案由中召开庭前会议22次,占同期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28.57%,被告人参加率100%、服判息诉率81.82%,有效推进了刑事庭审实质化。

  庭前会议对双方拟提交的新证据予以开示,明确未开示的证据不能在庭审中提请调查;对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简化举证方式,庭前对双方无争议证据予以确认,庭审中不再予以质证;征求双方意见,梳理争议焦点,将变更起诉问题放在庭前解决;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原则,了解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将庭前会议调解结果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中调整量刑幅度的重要依据。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8 庭前会议实质推进 2017-04-25 2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