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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行政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获司法部表彰

司法厅长与先进代表座谈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鲁冰

  本报讯 “把工作做好,是我从警32年来一直的信念。我从来没有想过用工作去获取荣誉,我觉得工作着是快乐的,我将始终快乐工作,并以此为新的起点,按照争做‘六个标杆’的要求,努力为‘平安、法治、智慧’监狱建设肩起自己的责任和担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第六监狱监狱长董长青动情地说道。

  4月27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开始前,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与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先进代表座谈。

  海盐县司法局元通司法所所长姚爱根,是个即将退休的老司法所长。在座谈会上,她深情地回顾了在司法所工作的酸甜苦辣。对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姚爱根说:“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我一直用真心和宽容、耐心和细致,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筑起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辜负领导和同仁的期望,更加尽心尽职,更加务实求真,不断提升工作技能,用实际行动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马柏伟表示,司法行政部门有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有服务人民群众的义务。我们要努力发现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希望本次受表彰的同志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为平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电视电话会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代表获颁奖项。我省十里丰监狱九监区等3个单位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董长青等6名同志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吕一明等2名同志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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