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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温州市鹿城华西利制衣有限公司、温州奥马服饰有限公司、谷麦、谢丙会: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陈孙策(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浙-2017-A-10-001),转让方已将其对温州市鹿城华西利制衣有限公司的,余额为 6,581,487.99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的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

  请贵方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太山路

  电话:13858871121

  联系人: 陈孙策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4 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7-04-28 2 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