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离学校太近 师生心烦意乱影响教学
永嘉一中学状告诸永高速噪音污染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嘉文
本报讯 高速公路距离学校太近、噪音太大,导致师生心烦意乱,影响教学质量,永嘉县上塘峙口中学为此将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永嘉县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峙口中学位于永嘉县城东街道峙口村,诸永高速恰好通过学校的西南方路段。峙口中学的起诉状称,两者最近处不足30米,且高速公路方面设置的隔音屏障过短,不能有效防护过往车辆噪音对峙口中学的危害。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峙口中学校长潘秀华。他说,他是2011年到峙口中学当校长的,一来就发现这里的噪音很大,“在校教师以前也跟校长反映过,但前几任校长并没有重视起来”。
据潘秀华介绍,峙口中学成立于上世纪70年代,诸永高速公路则是在2010年7月通车的,远远迟于学校的建设。自诸永高速公路通车以来,噪音污染对中学全体师生造成了严重危害。
对于这些危害,峙口中学在起诉状中进行了详细描述:“师生上课受超标噪音干扰,心烦意乱,注意力不集中,课堂教学效率低下。午休期间,教师根本无法在教工宿舍房间睡觉,导致下午上课精神疲倦。”
“尤其是重型大卡车经过的时候,声音特别响,老师白天上课不得不提高音量;到了晚上,夜深人静,这种声音更大了。”潘秀华说。由于诸永高速公路的高分贝噪音影响,教工宿舍有24位教师夜晚无法入眠,这24位教师不得已每天回家睡觉,导致不必要的交通费用开支,每年约多支出交通费2000元。
潘秀华告诉记者,他从2012年开始2次向诸永高速方面反映情况,但对方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后来他也向永嘉县环保局反映,邀请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学校测量噪音数值,“共测了3次,结果都显示超过60分贝”。峙口中学的起诉状显示,经噪音仪器多次反复测量,诸永高速公路传到原告教学楼宿舍楼的交通噪音高达60至80分贝之间。而国家规定文教区的噪音标准,白天低于55分贝、夜里低于45分贝。
峙口中学认为,被告诸永高速公路对原告学校的噪音污染防护设施没有到位,这些年,噪音污染严重侵害了原告全体师生的课堂教学与休息,使原告教师不能住校睡眠,增加不必要的交通费用。因此,峙口中学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安装加长靠近原告方向的高速公路段隔音屏障。
据悉,这个案子也是永嘉法院受理的首例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法院将于本月26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