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5月3日
(2017)浙0327民初3525号
盐城富雅毛绒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德尔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富雅毛绒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本院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2219号
郑少伟、郑庆和、郑文伟:本院受理原告吴启会诉被告蔡仕福、郑少伟、郑庆和、郑文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郑少伟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补充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向郑庆和、郑文伟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补充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83民初09517号
陆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光与被告陆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483民初095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261号
王芬: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旭程与被告王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
熊惠卫:本院受理原告钱聪聪与被告熊惠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李建民:本院受理原告郑长青与被告李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7353号
陈维:本院受理原告李鑫为与被告陈维追偿权纠纷(立案案由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7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6412号
毛菊、朱旭峰:本院受理原告莫旭明与被告毛菊、朱旭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641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2193号
黄文渊:本院受理原告刘莉莉与被告黄文渊、江峰平、周思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黄文渊、江峰平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利随本清);2、被告周思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7月21日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0257号
上海帕力特电机电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兴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帕力特电机电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10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1572号
金华市盛邦机械有限公司、钱雪军: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顺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盛邦机械有限公司、钱雪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11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3113号
何匹云、周必兰: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由被告何匹云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暂计23661.21元,合计173661.21元(利息算至2017年3月9日止,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继续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2、由被告周必兰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相关费用由被告何匹云承担,被告周必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3996号
宋良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驰服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不诚信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苏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5261号
吴士青: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仙诉被告吴士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7日8时40分在廿三里法庭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658号
金晨阳、傅珠仙:本院受理原告郑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4时5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551号
苏永青:本院受理原告金列英与被告苏永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55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28日10时0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9099号
张峰:本院受理原告黄丹丹诉被告张峰、吴萍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黄丹丹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8864号
浙江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丹阳:本院受理原告郭争取诉被告浙江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丹阳、王野、徐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郭争取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528号
李大章:本院受理原告丁菊仙诉被告李大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528号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一、判令被告李大章立即归还借款118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息一分半从2016年5月15日起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由审判长张孟有、代理审判员杨利智及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273号
李大章、陈燕英:本院受理原告吴贤忠诉被告李大章、陈燕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273号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一、判令两被告立即共同归还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按1.5%利率从2015年7月11日起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由审判长张孟有、代理审判员杨利智及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