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掉在地上, 我只是捡起来,没有偷”
检察官:明知系他人所有仍据为己有,属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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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徐慧贞 李颖
男子徐某趁人不备,将旁人掉落在自己脚边的钱包捡起来据为己有。未曾想,就是这一时的贪念,却让他触犯了法律,成为盗窃犯。近日,考虑到其已退还赃款,认罪态度良好,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不逮捕的决定。
4月10日,徐某在家附近某门店内看人打牌,当时他的女朋友正在微信上跟他要钱说是要买东西。徐某的女朋友是个90后,比徐某小十几岁,平时经常向徐某要钱买东西。可此时的徐某手头很紧,并没有钱能给女朋友。
就在这时,他眼角瞄到了地上的一个钱包。原来,其中一个牌友翁某打牌打得起劲,不知什么时候兜里的钱包掉在了地上,可他丝毫没有察觉。站在翁某身后的徐某心想:我已经40岁了,还没结婚,这几年的收入又基本给了女朋友,现在她吵着要钱,此时掉下来的钱包不正是天上掉的馅饼吗?这么想着,徐某就悄悄地蹲下身,偷偷捡起了钱包。看到牌桌上其他几个人都没有发现,他就拿着钱包淡定地离开了。
拐过两条街,回头见没人追来,徐某这才彻底放下心来。打开钱包一看,里面有3100元现金和几张卡。当下,他拿出2300元现金给女朋友送了过去。
不久,翁某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十分着急。他四处寻找,仍然没有着落。想到当时徐某就站在自己身后,他想打个电话问问看。可是,看到某门店店老板和翁某接连打来的电话,徐某犹豫再三后,决定把店老板和翁某的电话都给屏蔽了。因为当时出入打牌现场的人就只有徐某一人,翁某认为自己的钱包十有八九是被徐某拿走了。于是,翁某报了案,警方了解情况后,将徐某带回了派出所。
“钱包是他自己掉在地上的,我就只是捡起来而已,没有偷。”面对民警,徐某这样狡辩道。当被告知,明知捡来的钱包系他人所有而仍将其据为己有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时,徐某傻眼了。很快,他认了罪,退还了赃款。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说法:
翁某虽然是不慎将钱包掉落在地,但他本人仍在现场,就社会常识而言,该钱包并非遗忘物。而徐某在明知钱包系翁某所有的情况下,仍作出占为己有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贪便宜,以免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