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2016年9月13日编号信浙-B-2016-110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沃凡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特此公告。2017年5月4日
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担保情况1浙江沃尔达暖通科技有限公司667235123020150037、66723511320150025、667235123020150042、66723511320140075、66723511320140076、66723511320140078、66723511320140102、66723511320140103、66723511320140155、6672351132015001366757556.283395331.6 由玉环县宏华塑胶厂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台州市爱华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项道铨、卓旦春、浙江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相应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见相关合同约定)